元的制度:行省与四等人
一个横跨欧亚的征服者政权,如何统治一片有千年官僚传统的土地。行省活了下来,四等人没有。
叙事
1260 年春天,忽必烈在开平即位。
他手里其实还没有一个帝国,只有一个战场。他的弟弟阿里不哥在和林另开了一场忽里勒台,也被推为大汗。兄弟俩打了四年,到 1264 年阿里不哥投降,忽必烈赢了——代价是漠北诸王离心,蒙古世界从此裂成几块,谁也不再真的听大汗号令。
这场胜利把他推到一个尴尬的位置上:他是靠着中原的人力、粮食和钱赢的,那他就必须把中原经营好;可他一旦真把中原经营好,草原上的人就会说他已经不是蒙古人了。
这不是一道可以两全的题。忽必烈此后三十几年做的所有制度,都是在这道题的夹缝里做出来的。
一个叫李璮的人,替他做完了决定
蒙古人拿下华北,不是把金朝的官府一层层接管过来,而是把当地的豪强一个个收编过来。谁能拉起队伍守住一片地方,谁就是这片地方的主人——收税、征兵、任命属官,死后传给儿子。这些人叫”汉人世侯”。真定史氏、东平严氏、益都李氏,都是这样起来的。
对一个还在四处征战的草原政权来说,这是最省事的办法:你替我守着,我不管你。
李璮就是益都李氏的当家人。他的父亲李全本是山东红袄军的首领,在宋、金、蒙之间反复了好几次,最后死在蒙古这一边。李璮承袭了父亲的地盘和军队,安安稳稳做了三十年山东王。他修城、屯田、扩军,把与南宋接壤的那条线当作自家的缓冲带,两头都不得罪。
1262 年,他动手了。
时机看上去很好:忽必烈的主力正压在漠北跟阿里不哥死磕,中原空虚。李璮杀掉益都城里的蒙古戍兵,把涟水、海州、东海三城献给南宋,然后向西打,占了济南。
他算错了一件事——没有人跟他一起反。
那些他事先联络过的世侯,一个都没有动。史天泽带着蒙汉军队把济南围起来,围了四个月。城中粮尽,李璮手刃家眷,乘船投大明湖,没死成,被捞出来,由史天泽下令斩于军前。史天泽是真定世侯,正是他本来指望的同盟者。
一场不到半年就平定的叛乱,看上去无关紧要。但它把一件事摆到了忽必烈面前:他统治中原,靠的是一群手里有兵、有地、有钱、儿子还能接班的人。这一次没出大事,是运气。
于是他开始拆。
世侯的兵权收归中央;地方上军民分治,管兵的不管民,管民的不管兵;官员任期有限,不再世袭;各级衙门之上,再压一个”达鲁花赤”。
达鲁花赤是蒙古语,本意近于”掌印者”。从行省到路、府、州、县,各级都设一员,位在长官之上,通常由蒙古人担任,色目人次之。他不必懂汉地的钱谷刑名——那有汉人的官去做——他的职责就是坐在那里,看着。
这套东西的逻辑很清楚:不信任任何一个单独的人,所以让每一件事都至少经过两双眼睛。
行省,正是从这个逻辑里长出来的。
“行”字是关键
“行中书省”这个名字,得从中间那个字读起。
中书省是朝廷中枢,在大都。所谓”行”,是”行动的""出差的”——中书省派人到外地办一件事,临时挂个中书省的牌子,事办完就撤。这不是元朝的发明。金朝就有”行尚书省”,再往上追,南北朝的”行台”也是这个路数。
蒙古人南下时,这个临时机构派上了大用场。要征宋,就在前线设一个行省,把钱粮、兵马、屯田、转运统统交给它,让它便宜行事。战线推到哪里,行省就设到哪里。《元史·百官志》自己交代得明明白白:
掌国庶务,统郡县,镇边鄙,与都省为表里。国初,有征伐之役,分任军民之事,皆称行省,未有定制。凡钱粮、兵甲、屯种、漕运、军国重事,无不领之。
“未有定制”——它本来就不该是个定下来的东西。
可它没有撤。
原因很实在:新征服的地方需要人管,而朝廷派出去的那套班子已经在那儿了,撤了还得再派。一年一年拖下来,“临时”变成了”常设”,“派出去办事的中枢”变成了”扎在地方的官府”。等到行省辖区大体稳定,人们才发现,中国的地方行政多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层级——它压在路、府、州、县之上,管着数百万人口、上千里疆土,钱、兵、屯田、漕运、军国大事全在它手里。这是汉唐以来任何一级地方官都不曾有过的权柄。
《元史·地理志》记下了最后的格局:
立中书省一,行中书省十有一:曰岭北,曰辽阳,曰河南,曰陕西,曰四川,曰甘肃,曰云南,曰江浙,曰江西,曰湖广,曰征东。
中书省本身还直辖一片地方,叫”腹里”——“中书省统山东西、河北之地,谓之腹里”,也就是今天的河北、山东、山西和内蒙古的一部分,京畿所在,不设行省。吐蕃诸部另归宣政院管,那是个既掌佛教又管西藏的特殊衙门,不入行省之列。
那么,一个刚刚因为怕地方坐大而拆掉世侯的政权,为什么又造出这么一个庞然大物?
权力给足,但不让它长出脊椎
答案在设计里,不在权限清单里。
第一,长官不是一个人。 每省丞相一员、平章政事二员、右丞左丞各一员、参知政事二员——七八个人共署一个衙门,画押须联署,谁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。这些人里往往搭着蒙古人、色目人、汉人,不同族、不同语言、不同出身,要合谋造反,先得过彼此这一关。
第二,最高的那把交椅常常空着。 从一品的丞相多数时候不实授,由平章政事领省事——位置永远差一口气。
第三,疆界故意画得不像样。 汉中本是四川盆地的门户,划给了陕西;江西行省一直伸到广东;湖广行省从洞庭湖跨到广西。山川险要被切开,谁也拿不到一个完整的、可以据险自守的地理单元。有人称之为”犬牙相入”——这不是画糊涂了,是画明白了。
第四,兵权另有一套。 行省能调兵,不能私养兵;军队调动要经枢密院,蒙古军、探马赤军自成系统,不由汉人官员统辖。
所以行省是个奇怪的东西:它权力极大,却先天缺一块脊椎。 元朝立国近百年,行省叛乱几乎没有——最后要了它命的,是红巾军,不是行省丞相。
到至元二十七年(1290 年),大都的户部拿到了一份账:路一百八十五,府三十三,州三百五十九,军四,安抚司十五,县一千一百二十七;南北的户口册子合起来,户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,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一。
这个数字远低于宋、金的旧籍——战乱、逃亡、隐匿,加上僧道军匠各色人户不入民籍,都是原因。但它至少说明一件事:这套行省—路—府—州—县的架子是真的立起来了,是真的在收税、在编户,在把一个横跨大漠与江南的政权,装进一本本可以核对的册子。
另一半:人被分成了几类
行省解决的是”地方怎么管”。还有一个问题它解决不了:人怎么用。
蒙古人是绝对少数。1279 年南宋亡国时,这个政权治下九成以上的人口是汉人。一个百分之几的统治群体要管住百分之九十几的被统治群体,制度上必须给自己留出安全边际。
于是有了后来被称作”四等人”的那套安排:蒙古、色目、汉人、南人。
这四个词值得一个一个拆开看,因为它们的划分依据不是血统,而是归附的时间表。
蒙古,自不必说。
色目,字面是”各色名目”,指西北、中亚、西域诸族——畏兀儿、唐兀、回回、钦察、阿速。他们归附得早,很多人在西征时就已入伙,懂财计、通商路、能打仗。与其说他们是”第二等人”,不如说是最早的合伙人。
汉人,指的不是”汉族”,而是原金朝境内的居民——除汉人外,契丹人、女真人也算在里头。他们是 1234 年金亡时并进来的。
南人,指原南宋境内的居民。1276 年临安出降,1279 年崖山之后才彻底并入。他们是最后一批上船的。
这条线不是按民族画的,是按你什么时候上的船画的。上船早的坐前排,上船晚的坐后排。契丹人被归入”汉人”,正因为他们是随金朝一起来的——按血统,这毫无道理;按时间表,这天经地义。
区别待遇是实在的。
任官上,中书省、枢密院的要职几乎不授汉人、南人;各级达鲁花赤原则上用蒙古人。刑名上,《元史·刑法志》有这样的条文:
诸蒙古人与汉人争,殴汉人,汉人勿还报,许诉于有司。
蒙古人打了汉人,汉人不许还手,只许去官府告状。禁令上:
诸汉人持兵器者,禁之;汉人为军者不禁。
汉人不得私持兵器,除非你是军籍。
科举上的分别最有意思,因为它同时暴露了这个政权的傲慢和它的算计。
蒙古人本无科举,靠”根脚”(出身门第)和怯薛(宿卫)出官。1237 年,耶律楚材劝太宗试儒;第二年(1238 年)办了一场”戊戌选试”,取士四千三十人。可这些人多半只是被放还本贯、免了赋役,并没有真给官;随后”当世或以为非便”,事情就中止了。这一停,停了七十五年。
1313 年,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。1314 年秋天全国乡试,1315 年二月大都会试,取中一百人;三月廷试,取进士五十六人——距上一次汉地的科场,已经隔了三代人。
但榜是分开的:蒙古、色目为右榜,汉人、南人为左榜,两榜分别录取,名额对半。而汉人、南人的题目要难得多——蒙古、色目考两场,汉人、南人考三场;廷试的对策,前者限五百字,后者要一千字以上。
一半的名额,给不到一成的人口;另一半名额,九成的人口来抢,题还更难。
即便如此,士人还是涌了进来。因为这是元朝近百年里,读书人唯一一条能凭考试进入官场的路。整个元代一共只开了十六科会试,取进士一千一百三十九人——比宋朝一科取的还少。科举在元朝始终是个补充性的小口子;官僚的主体,仍是吏员出职、承荫和根脚。
但”四等人制”这四个字,元朝人自己没说过
这是必须讲清楚的地方。
翻遍元代的官修政书和法令,找不到一条诏令说”天下人分四等”。这个名目是后人给的:清末的屠寄在《蒙兀儿史记》里首先提出,1938 年蒙思明的《元代社会阶级制度》设专章系统论证,此后经学者定名、写入教科书,成了大众对元朝的第一印象。
近几十年,越来越多的学者对这个说法提出质疑。
日本学者舩田善之指出,“色目人”是一个汉文语境里的造词,同时期的蒙古文文献中找不到对应概念——如果它真是统治制度的基石,蒙古人自己的文书里不该只字不提;元代用人的实际依据是”根脚”,不是族属等第。张帆则指出,元朝并没有就”四等人制”做过明确而系统的规定,它是笼统的原则,不是刚性的法条。也有学者提出别的框架——比如”二等人制”(蒙古与非蒙古的二元),或同心圆式的亲疏远近,而不是阶梯式的高下。
那么该怎么理解?
一个稳妥的说法是:差别待遇是真的,“制度”这个名分是后加的。
元朝确实没有颁布过一部《四等人法》。它做的是另一件事——在任官、刑名、科举、禁令、赋役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上,分别写下一条条不平等的规定。这些规定并不整齐,甚至互相矛盾:色目人内部差别极大,一个回回富商和一个阿速卫士完全不是一回事;汉人世家出身的可以做到高官,南人里也出过参知政事;而在江南,真正碾着老百姓过日子的,往往不是蒙古达鲁花赤,是本地的汉人豪强和吏胥。
把这一切压缩成”四等”,是一种简化。简化让人记得快,也让人误解得快。
但要因此说元朝没有族群等第,那就走到了另一个极端。一个政权,在成文法里明写”汉人被打不许还手”,这句话本身已经说明了一切——它不需要一部《四等人法》,它只需要这一条。
收梢
1368 年,元朝的中央政权退回草原。
它带走了怯薛,带走了达鲁花赤,带走了根脚,带走了那套按上船先后排座次的算法。这些东西都没能活下来。
留下的是行省。
明朝把”行中书省”改名叫”承宣布政使司”,可老百姓照旧管它叫”省”,官员也照旧管它叫”省”,改不过来。清朝干脆改回去,就叫省。
于是今天中国人报出自己的籍贯,说的还是元朝人画下的那些线。江西为什么伸到广东,汉中为什么归陕西不归四川——这些让人纳闷的边界,答案都在七百年前那个不信任任何人的政权手里。
一个为防地方坐大而设的、本该用完就撤的临时衙门,最后成了中国地方行政的基本单位。
而那个被写进教科书、被所有人记住的”四等人”,反倒是元朝自己从未正式承认过的东西。
考据
行省的建置与格局:《元史》卷五十八·志第十·地理一序,记元代疆域为”北踰阴山,西极流沙,东尽辽左,南越海表”,并明记”立中书省一,行中书省十有一:曰岭北,曰辽阳,曰河南,曰陕西,曰四川,曰甘肃,曰云南,曰江浙,曰江西,曰湖广,曰征东”。腹里的定义、政区总数、至元二十七年(1290 年)的户口数,均出此篇。⭐ 本条引文已据维基文库《元史》逐字比对,verified: true。“踰”字依原文保留,通行整理本多作”逾”。
“十行省”与”十一行省”的分歧:今日通行的教科书与工具书多作”十行省”,即在《元史》所列十一省中扣去征东行省。理由是:征东行省名为行省,实由高丽国王兼任丞相、自置官属、赋入不上于中书省户部,与内地诸省性质迥异,且屡设屡罢。本条采《元史》原文的”十有一”,并在 disputes 中并列通说——两说皆非误,只是取径不同。
行省的职权与官制:《元史》卷九十一·志第四十一·百官七,行中书省条。⭐ 已逐字核,verified: true。其中”国初,有征伐之役,分任军民之事,皆称行省,未有定制”一句尤可注意——这是元人自己对行省来历的交代:行省本是临时的。至于”丞相多不实授、由平章领省事""疆界犬牙相入”两点,属史家通说,具体出处待核。
族群差别待遇的法条:《元史》卷一百五·刑法四,斗殴篇有”诸蒙古人与汉人争,殴汉人,汉人勿还报,许诉于有司”;禁令篇有”诸汉人持兵器者,禁之;汉人为军者不禁”。⭐ 已逐字核,verified: true。这两条是”四等人”讨论中最硬的成文证据——不必依赖任何后人的归纳,法条本身已写明不对等。
“四等人制”名目的来历与争议:此名不见于元代官方文书。清末屠寄《蒙兀儿史记》首倡;蒙思明《元代社会阶级制度》(1938)第二章”元代法定的种族四级制”系统论证;其后经学者定名,成为通说。质疑者中,日本学者舩田善之的意见最具冲击力:他指出”色目人”是汉文文献的造词,蒙古文史料中查无对应概念,元代用人的实际依据是”根脚”。张帆认为元朝并未就此做过明确而系统的规定。另有”二等人制”(胡小鹏)等替代框架。相关综述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《元朝”四等人制”质疑与新说》(2022)。⚠️ 本条目未逐一核校上述论著原文,disputes 标 researched: false。
“蒙古七十二种、色目三十一种、汉人八种”:出自陶宗仪《南村辍耕录》氏族条。此条是”四等人”说的重要材料来源之一,但陶氏所列名目本身多有讹误重出,且他并未称之为”四等”。⚠️ 卷次与原文待实查,verified: false。
李璮之乱与科举数据:起兵、以涟水海州东海三城献南宋、史天泽围济南四月、投大明湖被擒斩于军前;以及戊戌选试取士四千三十人、延祐复科的会试与廷试人数、元代十六科取进士一千一百三十九人——⚠️ 以上均据中文维基百科相应条目(kind: reference),尚未核《元史·李璮传》《元史·选举志》原文,卷次待补。
注释
- 忽里勒台(蒙古语 quriltai):蒙古的贵族大会,推举大汗、议决大事。忽必烈在开平、阿里不哥在和林各开一次,是蒙古世界分裂的开端。
- 开平: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。后升为上都,与大都(今北京)并为两都,元帝岁时往来其间。
- 达鲁花赤(蒙古语 daruγači):意近”掌印者""镇守者”。自行省至县,各级设一员,位在长官之上,主监临,原则上以蒙古人充任,色目人次之。
- 世侯:金元之际归附蒙古的汉地武装首领,世袭其地、其军、其民。真定史氏、东平严氏、益都李氏为其著者。李璮之乱后被逐步削夺。
- 红袄军:金末山东、河北一带的民间武装,李全、杨妙真等皆出于此。
- 益都:今山东青州。李璮的根本之地。
- 腹里:中书省直辖区,不设行省。含今河北、山东、山西全境及内蒙古、河南的一部分。
- 宣政院:元代掌全国佛教与吐蕃事务的中央机构,吐蕃诸部不隶行省,直属于此。
- 色目:字面为”各色名目”,泛指西北、中亚、西域诸族——畏兀儿、唐兀(党项)、回回、钦察、阿速等。⚠️ 这是汉文文献中的用词,蒙古文史料中并无对应概念,见考据。
- 汉人 / 南人:元代语境下,“汉人”指原金朝境内居民(含契丹、女真等),“南人”指原南宋境内居民。⚠️ 划分依据是归附时间的先后,不是血统。
- 根脚(gēn jiǎo):元代用语,指出身门第与家世资历。它是元代做官最要紧的凭据,分量远在科举之上。
- 怯薛(qiè xuē,蒙古语 kešig):大汗的宿卫亲军,也是最高一级的人才储备库。出自怯薛,即是”根脚”最硬的一种。
- 探马赤军:元代由蒙古以外诸部族编成的军队,与蒙古军同属核心武力,自成系统,不隶行省。
条 款
| 行省 | 中书省一,行中书省十有一:岭北、辽阳、河南(河南江北)、陕西、四川、甘肃、云南、江浙、江西、湖广、征东 |
|---|---|
| 腹里 | 中书省统山东西、河北之地,谓之腹里 |
| 政区总数 | 路一百八十五,府三十三,州三百五十九,军四,安抚司十五,县一千一百二十七 |
| 行省官制 | 每省丞相一员(从一品)、平章二员(从一品)、右丞一员、左丞一员(正二品)、参知政事二员(从二品),甘肃、岭北二省各减一员 |
| 行省职掌 | 掌国庶务,统郡县,镇边鄙,与都省为表里;凡钱粮、兵甲、屯种、漕运、军国重事,无不领之 |
| 四等人 | 蒙古、色目、汉人、南人 |
关 键 数 据
| 忽必烈即位于开平 | 1260 |
|---|---|
| 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争位 | 1260–1264(1264 年阿里不哥降) |
| 金亡(原金境居民入元后被称为“汉人”) | 1234 |
| 李璮据益都起兵 | 1262 |
| 李璮献南宋三城 | 涟水、海州、东海 |
| 济南围城 | 史天泽等围之四月,城中粮尽;李璮投大明湖不死被擒,斩于军前 |
| 建汉语国号大元 | 1271 |
| 临安出降 | 1276 |
| 崖山之役南宋亡 | 1279 |
| 至元二十七年编户 | 1290 |
| 至元二十七年户数 | 13196206(户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) |
| 至元二十七年口数 | 58834711(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一) |
| 忽必烈卒 | 1294 |
| 丁酉下诏试儒(耶律楚材议) | 1237 |
| 戊戌选试 | 1238(得士四千三十人,旋以“当世或以为非便”中止) |
| 元仁宗下诏复科举 | 1313(皇庆二年) |
| 科举中止年数 | 75(自 1238 年戊戌选试至 1313 年下诏复科) |
| 延祐元年乡试 | 1314 |
| 延祐二年会试 | 1315 年二月,大都会试取中一百人 |
| 延祐二年廷试 | 1315 年三月,取进士五十六人 |
| 元代会试科数 | 16(十六科) |
| 元代进士总数 | 1139(一千一百三十九人) |
| 元亡 | 1368 |
学 界 异 说
- 元代未见颁布过名为“四等人制”的专门法令,但蒙古、色目、汉人、南人的差别待遇确实分散见于任官、刑名、禁令、科举诸端
- 四等人制是元代法定的种族等级制度。清末屠寄《蒙兀儿史记》首倡,蒙思明《元代社会阶级制度》(1938)设专章系统论证,1985 年丁国范《元代的四等人制》定名,遂成通说
- “色目人”是汉文语境中的造词,蒙古文文献并无对应概念;元代用人重“根脚”(出身门第)而非族属等级(舩田善之说)
- 元朝并未就四等人制做过明确而系统的规定,它是笼统的原则而非刚性法条(张帆说);另有“二等人制”(胡小鹏,蒙古至上主义)等替代框架
- 《元史·地理志》明作“行中书省十有一”,含征东行省
- 通行说法作十行省。征东行省由高丽国王兼领丞相、自置官属、赋入不上于中书省户部,体制与内地诸省迥异,故多不计入
- 二重性。行省由临时派出的中书省分支演变为常设的地方最高一级政区,长官既是中央官,又实为地方官
- 行省始终是“行动的中书省”,权力来源于中央授予,与有自治权的地方政府性质不同
影 响(编 者 的 推 断)
为什么单独列出来:没有任何一条史料能"证明"跨越百年的因果——那是现代人的推断。 所以它和史料直陈的事实分开显示。明示这是编者的解释,比假装有史料诚实。
关 联
| 参与 | p-hubilie(未撰) — 行省、军民分治、诸色户计诸制的最终决策者 |
|---|---|
| 参与 | p-li-tan(未撰) — 中统三年据益都起兵,直接触发汉人世侯兵权的收夺 |
| 参与 | p-shi-tianze(未撰) — 真定世侯,奉命围济南,平李璮之乱 |
| 参与 | p-aiyulibalibada(未撰) — 元仁宗,下诏复科举,定蒙古色目与汉人南人分榜之制 |
| 地点 | pl-dadu-yuan(未撰) |
| 起因 | e-litan-zhiluan(未撰) — 世侯之乱使忽必烈收兵权、行军民分治,行省之制由此加速定型 |
| 创立 | i-xingsheng(未撰) — 行中书省由临时派出机构转为常设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|
| 创立 | i-xuanzhengyuan(未撰) — 宣政院,掌释教与吐蕃之政,不隶行省 |
史 源
s1 《yuan-shi》 卷五十八·志第十·地理一 「北踰阴山,西极流沙,东尽辽左,南越海表。……立中书省一,行中书省十有一:曰岭北,曰辽阳,曰河南,曰陕西,曰四川,曰甘肃,曰云南,曰江浙,曰江西,曰湖广,曰征东。……中书省统山东西、河北之地,谓之腹里。……路一百八十五,府三十三,州三百五十九,军四,安抚司十五,县一千一百二十七。……于是南北之户总书于策者,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,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有一。」 s2 《yuan-shi》 卷九十一·志第四十一·百官七(行中书省条) 「掌国庶务,统郡县,镇边鄙,与都省为表里。国初,有征伐之役,分任军民之事,皆称行省,未有定制。凡钱粮、兵甲、屯种、漕运、军国重事,无不领之。……每省丞相一员,从一品;平章二员,从一品;右丞一员,左丞一员,正二品;参知政事二员,从二品,甘肃、岭北二省各减一员。」 s3 《yuan-shi》 卷一百五·刑法四(斗殴、禁令) 「诸蒙古人与汉人争,殴汉人,汉人勿还报,许诉于有司。……诸汉人持兵器者,禁之;汉人为军者不禁。」 s4 《yuan-dian-zhang》 待核 · 待实查 s5 《nancun-chuogenglu》 待核(氏族条:蒙古七十二种、色目三十一种、汉人八种) · 待实查 s6 《yuandai-shehui-jieji-zhidu》 待核(蒙思明,1938,第二章“元代法定的种族四级制”) · 待实查 s7 《sidengren-zhiyi》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《元朝“四等人制”质疑与新说》(2022)述评,涉舩田善之、杉山正明、张帆、胡小鹏诸说 · 待实查 s8 《zhongwen-weiji》 中文维基百科「忽必烈」「元朝」「行中书省」「元朝行政区划」诸条 s9 《zhongwen-weiji》 中文维基百科「李璮」条(起兵、献三城、济南围城四月、史天泽斩之) s10 《zhongwen-weiji》 中文维基百科「元朝科举」「元仁宗」条(戊戌选试、延祐复科、十六科、进士总数)
⚠ 本条目有 4 条史源的卷次尚未实查,一律标「待核」。
本站铁律:不得凭记忆填卷次——那正是 AI 最容易一本正经编造的东西。
未实查是老实的状态,编一个卷次才是欺骗。